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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在旅游淡季鼓励旅行社积极开展淡季“引客入金”旅游业务,凡符合以下四款旅游奖励条件的,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期间组织市外游客通过乘飞机、专列、包车或自驾来金旅游的,奖励标准上浮40%。
1、凡市内外旅行社自联国内外游客包机来金旅游,并在金昌市宾馆住宿1日以上的,按机型对旅行社给予奖励,100座以下飞机每架次奖励补贴5万元;100座以上飞机每架次奖励补贴8万元;
2、凡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乘专列来金旅游,并在金昌市宾馆住宿1日以上,一次性组织200-300人(含)的,每次奖励2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组织300-400人(含)的,每次奖励3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组织400人以上的,每次奖励5万元人民币;
3、凡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市外游客乘坐旅游大巴车来金旅游,并在金昌市宾馆住宿1日以上的,按一次性组团人数对旅行社给予奖励补助,组团20人(不含)以内的每人次奖励20元,20-50人(不含)的每人次奖励30元,50人以上的每人次奖励50元;
4、凡市内外旅行社组织国内外游客自驾来金旅游,并在金昌市宾馆住宿1日以上的,一次组团自驾车辆在10-20台(含)的每台车奖励旅行社100元, 20台(不含)车以上的每台车奖励旅行社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