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0054-E02000-2018-015 | 主题分类: |
公共安全 |
发布机构: |
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防范自然灾害的旅游安全提示 | ||
生成日期: |
2018-07-10 16:45:06 | 文号: |
近期,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率极高。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场所等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气象预报,特别是旅游景区要与气象、国土资源、抗旱防汛、水利等有关部门建立密切的预警机制, 接到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方面预警,要立即停止景区各类经营活动,特别是水上、高空、高速、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组织疏散游客有序撤离危险区域。临山、临水、临崖等高风险地质区域的度假设施、游乐设施等,要认真排查隐患,发现隐患,要立即停止经营接待,坚决彻底整改隐患。旅行社要根据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团队旅游行程,接到极端天气预警、地质灾害预报,要及时调整行程,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必须坚持做好出境旅游安全行前安全教育,领队在旅游途中必须认真履行安全提示、警示职责,提示监督游客不得擅自下海、出海,不得擅自参加无安全保障的旅游项目,确保旅游安全。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及时预警、及时提示、及时检查,确保旅游安全保障有力。
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