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国家旅游局
二、申请条件
1、取得旅行社资格满2年;
2、经营旅游业务业绩突出;
3、经营期间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
4、在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再曾存缴纳质量保证金120万元人民币。
三、填写申请设立旅行社技术报告书(点击甘肃旅游网--行业管理下载)
申报材料
1、设立申请书;
2、旅行社章程;
3、缴纳质量保证金证明。
4、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用房必须是营业性用房)
6、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7、缴纳质量保证金承诺书;
8、工商部门预核企业名称证明。旅行社名称规范格式为“地名+字号+旅行社+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
四、申报
材料准备齐全后向省旅游局委托的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旅游管理部门盖章后,上报至甘肃省旅游局政务大厅,由政务大厅移交甘肃省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处办理。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省旅游局政务大厅窗口电话:4609479、4609492
监督管理处电话:0931-8410718、841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