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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旅游局防治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4-04 00:00:00 来源:

                        甘肃省旅游局防治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2004年5月21日)

 

    为做好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旅游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和依靠科技的工作原则,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将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日常预防工作,保持高度警觉,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旅游活动的健康和安全。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省旅游局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组长: 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省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省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省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处处长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处处长

         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

         省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

         省旅游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省旅游局监察室主任

         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甘肃省旅游培训中心主任

         甘肃省旅游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办公室、质量规范与管理处、人事劳动教育处、机关党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等。办事机构设在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具体负责日常的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的业务指导、教育、组织管理与监督等工作。

    2、各市、州、地旅游局应成立相应机构,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当地政府和省旅游局的指导下,全面开展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3、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定点单位等旅游经营企业,也应成立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三、日常预防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创办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发放预防传染性疾病的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知识、控制常识;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求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注重自身健康。

 重点应做好接待游客人员、与客人密切接触人员和负责本单位日常防治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务必要做到“两熟知”(熟知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传染性疾病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所在地治疗传染性疾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两能够”(能够对传染性疾病的表现症状作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映;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工作)。

    2、加强通风和消毒等日常管理工作。应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当地政府公布的预防措施和要求,搞好卫生清洁和卫生管理,搞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对本单位食堂、图书馆、资料室、会议室、活动室、电梯间、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场要保持通风,定期消毒。重点应做好星级宾馆饭店相对封闭区域和设施、对客区域及后台操作区域、旅游定点餐馆用餐区域、游客运载工具的通风和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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